(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019年2月19日電)台積電 (2330) 董事會今天決議未來將每季配發現金股利,成為國內首家決定一年多次配發現金股利的企業。法人認為,這將有利台股形成長期投資的正向循環。新版公司法去年11月1日上路,其中第228-1條為外界稱為「股王條款」,放寬企業得每季或半年分配現金股利。台積電董事會今天通過修訂公司章程,呈送股東會核准,授權董事會得每季決議分派現金股利。待股東會通過,董事會規劃未來每季現金股利將於次一季董事會核准後6個月內配發。台積電董事會規劃第2季核准今年第1季的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並預計於第4季發放。台積電表示,考量投資者比較喜歡每季發放現金股利,且未來自由現金流量可望更高,是台積電決定未來每季配發現金股利的主因。國內投顧業者認為,這對台股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有利外資、壽險與退休基金的機構投資人,尤其現階段國內金融機構投資持有台積電股權僅3%來看,長期投資台積電等優質台灣企業的比重將提升。而投資人或法人也可透過多次現金股利配發與除息股價低點,將股息資金再投入買股,投顧業者看好,這將形成長期投資的正向循環。除了複利效益可提高投資誘因外,分析師王兆立指出,未來每季配發股利的海外基金也不需為了籌措股利資金被迫賣股,有助台積電籌碼穩定度提高。另外,健保補充保費在股利所得方面,是以單次給付金額為計算基礎,股利多次發放,將可降低單次發放的金額,有利小股東單筆股利所得低於新台幣2萬元的下限門檻,免繳健保補充保費。台積電未來每季配發現金股利對於大小股東都有利,王兆立說,因現金股利配發前,融券都將被迫強制回補,若融券過高,未來恐面臨多次軋空的壓力,這對空方將有不利影響,對空方勢力可能有壓抑的效果。(編輯:張良知)
其實,也不是多大的變革,就像台積電早就將員工分紅從每年一次改為每年多次,好處是每年一次領完一大筆就落跑的員工變少了,算是"溫水煮青蛙",有減少員工流動率的效果。再者,會稱為股王條款,是因為當初是為了大立光而設計的,因為大立光 EPS 最高,配息也最多。只不過後來被台積電拔得頭籌而已。若真要說,0050 ETF 配息早已從每年一次改為每年兩次,才是多次配息的濫觴。大方向來看:就只是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的差別;看得仔細些:對小股民有利,因為很有機會不會被課到健保補充費,而大股東則因有天花板的限制,幫助不大;=> https://udndata.com/ndapp/udntag/financ ... id=3656171就交易而言:融券者多了三次需強制回補的時間點,放空會被壓抑,對交易公平性來說,不是好事。基於股票配息作業複雜度可能遠高於基金,所以大概不太可能弄到月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