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
又到了報稅季節,小弟我今天在綜所稅申報網頁,填寫申報資料時,發現在填寫到基本所得額時(海外所得要在這頁面申報),網頁主動未代入去年海外所得資料。
根據〔鉅亨買基金〕(我買賣基金交易平台)先前寄發的〔113年度境外各類所得資料明細通知單〕提到,他們已將相關資料通報國稅局。理應當會自動帶入相關資料於申報頁面才對?!
因我第一次有超過100萬多一些的海外配息所得,按各類財經網站說明,我的理解超過100萬要申報。
但是,填寫到這頁面時,有看到右上角〔需申報基本稅額條件說明〕的按鍵,內容如下圖:
發現
4.您不必申報基本稅額之情形:
(2)雖有上述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但申報戶之基本所得額在750萬元以下者。
是不是代表今年報稅,海外所得沒超過750萬就不必申報了?!
還請前輩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