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調查分別任職保德信、國泰、富邦、復華等4家投信公司的基金或投資經理人,2017年至2023年任職期間,利用對所掌管基金或投資帳戶的投資標的有下單決策權,提前或同日以人頭帳戶買進或賣出中鴻鋼鐵、長榮海運、台塑、儒鴻、亞洲水泥等上市櫃股票後,再以基金或投資帳戶買進或賣出與人頭帳戶所買賣相同股票的方式牟利約3億9563萬餘元。
怎麼買基金才安全?
檢調調查分別任職保德信、國泰、富邦、復華等4家投信公司的基金或投資經理人,2017年至2023年任職期間,利用對所掌管基金或投資帳戶的投資標的有下單決策權,提前或同日以人頭帳戶買進或賣出中鴻鋼鐵、長榮海運、台塑、儒鴻、亞洲水泥等上市櫃股票後,再以基金或投資帳戶買進或賣出與人頭帳戶所買賣相同股票的方式牟利約3億956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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